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婷婷)今天上午,中紀委網站公佈了中央直屬機關紀工委對3起典型問題進行的通報。其中,全國總工會組織部組織處一副處長違反規定接受下屬單位支付旅游食宿等費用。
  通報強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一項長期的政治任務,要在深化中堅持,在堅持中深化。中直機關廣大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要從這3起典型問題中認真吸取教訓,加強警示教育,切實增強黨的觀念和紀律意識,遵守組織制度規定,在自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當好表率、作出示範。
  三起案件
  1.新華社新聞研究所黨組成員、編輯出版中心主任(《中國記者》雜誌社執行總編輯)文璐等5人利用出差之機攜帶家屬同行,由接待方支付部分食宿費用,經新華社黨組研究決定,免去文璐新聞研究所黨組成員職務,新華社機關紀委決定給予文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應由個人支付的相關費用。
  2.全國總工會組織部組織處副處長蘇寧違反規定接受下屬單位支付旅游食宿等費用,全國總工會組織部責成蘇寧向組織部黨支部作出深刻檢查,退還其在青島旅游期間應由個人承擔的食宿、使用公車等費用。
  3.中國出版集團公司東方出版中心超標購買公務用車,經中國出版集團公司黨組研究,責成東方出版中心作出書面檢查,封存車輛並作轉讓處理。  (原標題:出差帶家屬 總編被嚴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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