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山東龍口市的公交車縱火褐藻醣膠案目前告破,犯罪嫌疑人徐某被警方抓獲。徐某哥哥說,徐某妻子因拆遷分房丟了性命,屍體一直沒有火化安葬,徐家人認為徐妻絕對不是跳樓自殺死的,是被人“弄死”的,為此徐某曾上訪過,但未能解決。徐某哥嫂覺得徐某是被逼的。(8月24日《北京青年報》)
  8月20日8時30分左右,在龍口市264省道龍化村附近,一輛行駛中的公交車突然起火固態硬碟,9時左右火勢被撲滅,事故造成現場1人死亡,19人受傷。龍口公交縱火案,絕對是一起震驚社會的惡性案件。
  按照犯罪嫌疑人徐某哥嫂的說法,徐某之所以會如此喪天害理地製造公交縱火案,是“被逼的”,此話怎麼講?難道說只要自己的“冤屈”不能伸張抑或“訴求”不能滿足,就可以隨便拿別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撒氣?徐某知道痛惜自己死去的妻子,甚至不擇手段要為妻子“討公道”,難道公隨身碟交乘客的生命就一文不值了?公交乘客就毫無公道可言了?所以,“被逼的”,不是藉口更不是理由。
  以犧牲別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為代價去“討公道”,是極度自私和暴戾的,為法律和道德所不容。現代社會是人們憑藉信用和規則構建而成的社會,每個人都是孤島,彼此連接才能成為整個大陸。規則靠SD記憶卡信仰和遵守才會有生命力,才會在付出一點個人的自由之後,讓整個社會獲得有序運轉。徐某隨意在公交車上縱火,破壞了社會規則,擾亂了公共秩序,妨礙了社會和諧,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嚴懲和道義的譴責。
  時下有不少惡性案件,作案者的某些訴求其實也是合理的、遭遇也令人同情,但他們不是通過正當渠道去表達訴求,不是理性地尋求問題的解usb決,而是胡攪蠻纏甚至不惜製造慘劇,以吸引相關部門及公眾的註意。這是一種扭曲的心態,非但不再讓人同情,反而會遭致人的憤恨。
  生命至上、規則至上,應該成為現代人處世立身的信條。倘若將自己或家人的生命凌駕於別人生命之上,以自己的游戲規則去取代社會規則,這還是真正意義上的人嗎?
  文/錢桂林  (原標題:“被逼的”,不是公交縱火的藉口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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